各学院: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及“教育部关于2021年数据上报工作相关说明”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我校2021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于10月18日至11月30日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试项目及权重
测试项目 |
权重(%)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二、测试工作安排
(一)2020、2021级学生由各体育任课教师负责,在第6、7、8、9周课内进行。
(二)2017级动医学院、2018、2019级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由各班负责教师(见附件3)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第6-10周课外进行。
三、测试地点
编号 |
项目 |
测试地点 |
|
南校区 |
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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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女) |
游泳池大厅 |
体质健康测试室 (田径场一楼) |
2 |
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南校区田径场 |
北校田径场 |
3 |
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 |
南校区田径场 |
北校区篮球馆南侧 |
四、测试说明
(一)请参加测试同学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按时按要求完成所有测试项目。
(二)由于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向负责测试教师报备,经负责教师注明具体原因(如:访学、参军、休学、伤病)后,暂不进行体质测试,待学校发通知时统一补测或办理免测手续。
(三)测试时若发现自己的班级、学号等信息与数据系统不符的,请在6-10周到体育部三楼办公室朱光义老师处核实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从2022年起,学校将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与学生评优评奖和推免挂钩;另从今年起学校将各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的测试率和合格率纳入各单位年终体育工作考核中,请大家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体质测试工作。
(二)做好宣传。本次体质测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利用学院网站等加强《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宣传,组织召开班级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学生,确保学生按时集中参加《标准》测试。
(三)开展活动。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体质健康带来的影响,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各体育辅导员要深入各学院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四)精心组织。体质测试期间,请相关学院指派辅导员专项负责,与测试教师和体育辅导员积极联络对接,做好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并将工作联系人于10月23日前报体育部办公室朱老师处。联系电话:87092466
附件:
体育部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