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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太极拳竞赛规程

作者:体育部           发布日期:2008-05-19     浏览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

之太极拳竞赛规程

为了贯彻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特举办我校院系间太极拳团体比赛。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参与,快乐锻炼,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200861830

二.  比赛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新田径场

三.  主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部        

协办单位:学生处  团委  宣传部 

四.  竞赛办法:

1.  本次比赛为团体赛,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2.  比赛为一次性决赛,根据比赛成绩排列名次。

3.  比赛音乐由竞赛组委会提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4.  裁判员由体育部聘任武术专业人员担任。

5.  各代表队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五.  竞赛要求

1.  各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工作人员1-2名,参赛队员100名(男女不限)。

2.  参赛队员资格: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3.  服装:各参赛队服装款式、颜色可自由选择,但同一参赛队的队员必须着装统一。

4.  竞赛时间:  开幕式:200861800

比赛时间:200861830

闭幕式:2008611130

5.  各学院代表队于2008523日下午1650将报名表送交新田径场二楼会议室,同时召开技术会议并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报名表只须填写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姓名并加盖本院系公章即可。)

六.  奖励办法

1.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并给于奖励。得分相同者,按裁判员评分中最高得分判定名次。所有参赛院系根据名次获得体育竞赛年度积分。

2.  设“优秀组织奖”4名。

3.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5名。

七.  注意事项和要求

1.  所有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会指挥,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遵守场地有关规定。

2.  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规定。

八.  其它

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竞赛组织委员会。

 

 

联系人:  牟红侠 13359216474

马平军 1310954896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

2008年5月6日

 

 

太极拳比赛评分标准及办法

 

“阳光体育运动”太极拳比赛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  评分标准

整套动作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6分,演练水平分值为2分,团体配合分值为2分。

1.  太极拳动作规格评定(6分):

(1) 动作路线准确、姿势舒展、动静分明、手眼配合协调为5.7-6分。

(2) 动作路线欠准确、姿势较舒展、动静欠分明、手眼配合欠协调为5.1-5.6分。

(3) 动作路线模糊、姿势不舒展、动静不分明、手眼配合不协调为4.5-5分。

2.  太极拳演练水平评定(2分):

(1) 精神饱满、节奏分明、风格突出者不予扣分。

(2) 凡与要求轻微不符合者扣0.05-0.1分。

(3) 凡与要求显著不符合者扣0.15-0.3分。

(4) 凡与要求严重不符合者扣0.35-0.5分。

3.  团体配合评定(2分):

(1) 队伍整齐、服装统一、人数齐全、团体动作整齐不予扣分。

(2) 凡与要求轻微不符合者扣0.05-0.1分。

(3) 凡与要求显著不符合者扣0.15-0.3分。

(4) 凡与要求严重不符合者扣0.35-0.5分。

二.  其它错误的扣分标准

1.  因客观原因造成中断、可重做一次并不予扣分。

2.  动作方向、规格与规定不符,超过45 °以上,出现一次扣0.1分。

3.  动作和音乐不符扣0.1分。

4.  比赛时每少一人,从本单位最后得分中扣除0.5分。

三.  评定办法

1.  比赛采用10分制。

2.  裁判员评分:裁判员根据比赛队的现场技术水平进行评分,按评分标准得出各项分值的和,即为该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是05)。

3.  应得分的确定:在所有裁判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后的平均数即为该代表队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

 

 

 

二十四式太极拳竞赛组织委员会

2008年5月6日

 

编辑:     终审:    最后更新:20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