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信息
刘正杰、男,汉族,1977年1月生,河南孟县人,中共党员 ,副教授。排球国家一级裁判员、游泳国家一级裁判员。
二、运动专项
排球
三、学习/工作简历
1996年9月-2000年6月本科就读于北京体育大学
2000年6月 至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育部工作
2008年9月-2012年9月,北京体育大学(在职硕士)
四、承担课程
器械练习与健美、游泳
五、社会服务
国家职业资格健身教练员(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健身教练员(考评员);
咸阳市健美健身协会荣誉主席
六、获奖情况
2003年担任校女子排球队主教练期间,13次获得“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冠军,2013年—2026年,蝉联陕西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十连冠);2014年、2017年、2018年获得“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普通本科组)”冠军。多次获得全国、陕西省“优秀教练员”称号。